请教下让新加坡的公司给我发offer后然后派遣回国工作可以申请EP PR吗
iiiieeee • • 4176 次浏览外企高层 。我在国内上班。现在有机会可以让新加坡总部雇佣我。但是我目前重心肯定还是在国内。
所以劳动关系上先雇佣后 派遣回国内,我继续在国内上班。但是工资纳税都放在新加坡。
这种形式拿EP应该没问题吧(工资肯定够) 但后面能申请PR吗?
谢谢达人指点 实在不知道哪里获取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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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的版块不对,你应该去EP版发帖问,而不是水库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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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有个朋友是pr,然后这样外派回国好几年没来新加坡,结果pr续的时候只给一年。供你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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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如果工作地点在国内,那么拿新加坡pr的意义何在?
请参考为何美国雇员(驻中国的公司及大使馆领事馆的中国员工)不能拿美国绿卡? -
#4
不是您一个人,很多人在十几年前就想到这个绝妙办法了,您觉得如果可行,新加坡移民厅还需要有啥投资移民这个项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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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ieeee 楼主#5
我还是可以偶尔来新加坡呆上一个月时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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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意思是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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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不确切,应该是狡兔三窟。
这个法子很多人想过,因为比较简单,就是找一个公司挂着,公司每月发薪水,如6000到8000,个人再悄悄返还7000 到9000。成本不高,一年十万人民币,如果三年四年能拿到pr,真是大赚特赚啊,现在为了移民拿个PR,国内谁拿不出几十万啊,毕竟投资移民不仅要一定身份还有真金白银一下拿出上千万。。。但ICA再笨,吃几次亏后,也就明白了,所以这类处罚满重的,一般爱惜羽毛的胆子小的新加坡人都不做了,这是明显犯罪行为。 连带那些没作假就是想拿pr但不在新加坡工作的人机会也大大减少了,需要反复审核,说明,证明,熬个四年五年最后也不一定批准。。。 -
#8
这个太简单了,审核因素中加上一条居住时间要求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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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不行,有的其实就在新加坡挂个名,在新照看孩子读书,一年超过半年不离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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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你应该在五年内最少“偶尔”在新加坡住四年才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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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有同事,是在新加坡工作几个月,持准证,就外派其他国家,工作几年后全家申请到PR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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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重心在国内,工作在国内,房子在国内,社保医保公积金在国内,你拿新加坡的PR来做什么用呀?你这种情况,有钱拿就好。
总公司给你高薪水,一碟新币换成一堆人民币,你在上海的生活不要太美好哟。
上海丰富多彩的生活过习惯了,送一个新加坡公民给你喊你去新加坡生活你都待不住。(待一个月你就要跑回国) -
#13
不说PR,楼主的这个Scenario绝大可能是假设出来的,如果这么做的话,也需要向中国交税,外企HR不会配合你这么操作。疫情期间,我们有总监回国探亲,身份中国籍PR,想着都是在家办公,然而HR要求全年累计不超过90天在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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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因为可以两边都拿福利啊,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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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没事,就这么干。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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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当然有,晓林没说没可能,只是ICA现在聪明了,非常注意这类人员。你说的例子和楼主的其实不一样。
两类人,
一种,非常多新加坡公司在东南亚或中国开设公司,也带一些人员知晓公司运作开始业务的。这类人就是你说的类型,即使这类人也会要求出示公司开设业务的证明,来往邮件,及公司开展业绩,当事人在其中的作用。。。
另一种,其实是公司开设业务才在国内招聘的国人,没在新加坡工作过的外国雇员,工作场地或内容也不在新加坡。这样的人说明拿PR的理由就非常牵强,为何一年多次的商务签证不足以满足其实每年就待两三个月的需求? 其实前面晓林说了,很多其实就待在新加坡,拿份假薪水,被查会更加严格,甚至会调查其同事,当然查出来,处罚更重,双方都可能会坐牢,敢的人很少了。。。 -
#17
以很多陪读家长的学历和年龄mom根本不会给批EP吧,去办sp公司需要有名额,很多正经打工人还申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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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当然要有学历,你小看现在的陪读妈妈了,很多至少都有一个本科,有的还是好大学的。。。按年龄30多40多,薪水给到6000到一万很正常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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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真有这种情况即有工作还常年待在新加坡,跟普通打工人没区别了,根本不会被发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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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很难。。。但假的总是假的,关键是查不查,有没有人举报。。。只要被盯上就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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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正规公司通常不会配合你这么玩
如果是骗子公司的话:
- 万一他坑你的话你一点反制手段都没有;
- 反之,他帮你一起骗政府的后果是坐牢
骗子不是傻子,当然是坑你更容易些 -
iiiieeee 楼主#22
非常感谢。 给了我点希望。
我还真不是上面说的一些骗子挂靠公司。
是一家五百强的外企。亚太区总部还真是在新加坡。
我是亚太区的某部门负责人。公司亚太区业务中国占大头(相信大部分外资企业中国业务都占大头)。
新加坡总部是个管理性质的区域性总部。 人待在这里其实没有太大意义。 大部分时间会在中国区 然后东南亚几个国家 最多匀一点时间在新加坡吧为了PR -
#23
你真会给人安罪名!
/>,变成了心理不平衡,见不得别人好了。
我哪一句话、哪一个字是见不得别人好?你给我指出来。
反倒是你,我们/>,碍着你啥了?你要跳进来给我们安罪名戴帽子? -
#24
在外企中这种管理方式是很常见,但是作为一家同时在新加坡和中国运营的公司,需满足两边的法律法规,如果你常年呆在中国,你在新加坡的收入,中国也需缴税(详见税务居民定义),这不是个人的法律义务,而是由公司主导,通常HR不会配合你这么操作的。我不评论是否能拿到PR,没有前提,猜测结果就没有意义了。如果HR配合这么操作,本人也愿意两边缴税,那就参考其让人的答案,ICA怎么想,怎么评估,没看到多少先例。
我们也是世界知名外企,我本人、我的同僚、老板都是中国迁过来的,虽然管着很大一部分中国业务,但我们必须绝大多数时间呆在新加坡(公司内部要求不超过90天在中国)。 -
#25
一般没在新加坡呆满183天,不算新加坡税务局居民, 就算你给新加坡交税, 理论上也要上报收入给中国税务局,境外收入要和国内收入合并报税 。 EP 现在申请也难多了,要登广告28天证明确实在新加坡找不到本地人。 监管也严格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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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从税务角度,你可以两边交税,因为有税收协定,你需要把差额个人所得税自主缴纳到中国税务部门,你中国的人事应该需要协助你办理,新加坡的纳税主体是指 收入从新加坡获得的税务居民,虽然你不在新加坡,但是纳税主体在新加坡所以你需要交个税,然后年度需要自主申报在中国纳税(这方面没有强制,你不交也没问题,只是被举报或者运气不好被查到了算你倒霉2-5倍缴纳税金的罚款)。理论上你是可以申请PR的,是否批准就看你运气了,至于办下来续签PR的问题也一样是运气,所以,理论上你完全可以这样操作来申请PR。只是问题是,你工资放新加坡,你国内的4金就断掉了,当然你可以继续在街道挂靠自主缴纳4金。供你参考,结论是你完全可以这样做,但是否能申请到PR就难说了,你又不是马华,应该没优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