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PR Formalities是否需要提供前任雇主证明信?
Tamas • • 1836 次浏览看到清单上有前任雇主的证明信这一项要求,但我申请时并没有提交这类文件,问了拿到PR的朋友说不需要,不知道具体执行时是否严格?
7 条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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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mas 楼主#1
自己顶一下。难道大家申请PR前都没有换工作的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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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你說的是這一項嗎:Testimonials from previous employer(s) stating the nature and duration of employment and the last drawn basic salary (if applicable)
如果你當初申請時有提供過這個,那你就要帶正本去。或是你在申請期間換過工作,並告知過ICA你的雇主換過了,那這就是帶你最原始上傳過的舊雇主的證明信。重點是ICA應該已經說明了這是一個 if applicable 才需要帶的文件。除非你的情況不同,沒有標明if applicable -
Tamas 楼主#3
感谢回复。对我指的就是这一项,申请期间没有换过工作。看来是我理解错了。我以为那个if applicable只是针对last drawn basic sal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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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我期间换过工作,提供了新的工作资料,不过旧的证明信找不到了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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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我之前收到补材料的通知,被要求上传了现雇主填的 Annex A
检查材料的时候就没有非要提供前雇主/现雇主的hardcopy -
#6
没有就不提供,不是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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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楼主终于过了吗?这次等了多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