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租客的屋主,眼睛擦亮了,别找这一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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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岸超级屋霸又惹纠纷 欠租六万水喷屋主
来自 / 联合晚报
文 / 涂健强, 曾琬瑜发布 / 2020年10月28日 3:18 PM


警员在楼下向屋主何先生(右)了解情况。


东海岸超级屋霸,又卷入租房纠纷,这次被指租公寓欠下至少15个月租金,共超过6万元。屋主昨天(10月27日)试图强行锯铁门驱赶屋霸租客,屋霸反指屋主危害家人安全,用水把屋主淋得全身湿透并报警,屋主一行人变成落汤鸡。


引起纠纷的单位位于勿洛南三道的勿洛阁公寓,屋主何先生(60岁,商人)日前向《联合晚报》申诉自己遇上屋霸,对方在去年7月跟他签了一年租约,但搬进去后从来没有缴付租金,至今已经拖欠至少15个月租约,超过6万元。


何先生说:“他搬进去前给了一个月的租金,我每次跟他讨钱他都用各种理由推搪,说钱在国外转不进来,又说几千万被金管局没收等等,甚至说要买下我的单位,但他就是一分钱都不付,也不肯搬走。”


根据何先生提供的租客资料,原来这一家三口就是2017年曾被媒体报道的东海岸超级屋霸沈姓夫妇(60多岁)及女儿,当时这家人在东海岸霸租住店屋近半年不缴租金,结果遭屋主起诉,被判赔偿逾10万元。


租约满不肯搬 屋主锯门驱逐
何先生昨天通知《联合晚报》,说租客的租约早已结束,却死赖着不走,所以他要上门强行驱逐租客,他和表弟聘人带着电锯上门,想要锯开单位的铁门,但最后没有进入单位,反而被对方用水喉射得全身湿透。


何先生说:“我们只弄断了铁门旁的几根铁支,没有进去屋子,他们拿水射到我们全身都湿透,还踢伤了我的表弟,然后他们也报警了。”


记者昨天上门时看到警员正在楼下与何先生说话,当记者找上租客一家时,他们说不愿多谈。


警方受询时指出,昨天早上9时36分接获通报,警方正在进行有关蓄意伤人和骚扰的调查。


完整报道,请翻阅2020年10月28日的《联合晚报》。

21 条回复
  • #1

    越来越觉得新加坡的法律还有很多需要完善的地方。租了房子却拖欠租金,屋主赶人的时候不走,这就是非法入侵他人住宅。事实清楚的情况下,应该有法律许可警察可以破门而入抓人了。

  • #2

    警察一般不做事。
    有种谁主张谁举证的态度。

    你自己没有证据他们就算了。备案一下。估计备案单据都能堆成山了。诈骗特别是跨国那种根本不管。

  • 王二宝
    #3

    嗯,而且一直让你自己解决,告诉你如果让他们出马会有多麻烦,让你自己去商量解决。。。
    和稀泥一把好手。。。

  • #4

    如果说邻里之间有纠纷,例如噪音啥的,警察不作为倒是有情可原,因为这些东西很主观,啥算噪音扰民啥不算,有争议。但是租房这方面,事实非常清楚,不交租,租房合同就无效了,无效了就是私闯民宅霸占民宅,警察应该强行拖出去才对。

  • #5

    所以租房租給本地人的風險太高。

  • 铜牌推广者 楼主
    #6

    找到2017年的网络上新闻

      本报连日来报道,东海岸出现超级屋霸,男屋霸沈添宝(64岁)被指过去五年带着妻子、一对儿女、媳妇和孙子,在东海岸一带专租排屋或洋房住却不缴付房租,惹上至少七起官司,得赔偿苦主逾16万元。


      根据2012年发布的高庭判词,男屋霸的女儿2010年在东海岸路租住一间店屋也曾惹官非,遭屋主蔡太太起诉。


      这栋五层楼高的店屋在2010年建好,2楼至4楼的单位还没进行室内装修,就在12月份租给男屋霸的女儿,月租为9000元,并获准从隔年3月15日起开始缴租。屋霸女儿当时开了三张支票给屋主,两张作为定金,第三张则注明在3月15日兑现。


    东海岸屋霸案追踪,93岁老汉出租排屋,屋霸拖欠逾一年租金3万9000元(新元,下同,折合近20万,人民币),竟还要索5000多元“维修费”。


    本报连日来报道,东海岸出现超级屋霸,男屋霸沈添宝(64岁)被指过去五年带着妻子、一对儿女、媳妇和孙子,在东海岸一带专租排屋或洋房住却不缴付房租,惹上至少七起官司,得赔偿苦主逾16万元。


    另一名苦主潘国英(93岁)联络上本报,表示曾将位于东海岸一带的第二街(Second Street)排屋出租给屋霸一家。“对方看到出租告示后,直接联络上我,没付押金就直接住进去。从2014年9月住到隔年8月,总共欠了超过3万9000元。”


    他说,儿子首个月去收租,对方却质问儿子没有提前通知,不愿付钱,但儿子之前已通知。


    “后来第二次,对方说家中装修,之后再还钱。怎料,儿子几周后过去,对方出示一张清单,说修理家中一些地方,包括修理冷气等,向儿子索讨5000多元费用”


    潘国英说,儿子去两次都没拿回租金,因此联络律师提告。岂料,屋霸获悉后,偷偷趁夜带着一家大小搬走。


    “排屋是四五十年前买下,专门出租,岂料却碰上屋霸。我年事已高,有高血压、心脏病等,却因此寝食难安,病了一个月。”


    另一屋主损失7万


    另一名苦主萧先生(60岁,自雇人士)告诉记者,指男屋霸、妻子和女儿曾霸住他位于东海岸路上段的半独立式洋房近一年,没有缴付5800元的月租。


    “他们称屋内漏水,还出现老鼠,更惊动环境局人员到场,我也两次报警。之后他们还霸住,所以申请驱逐令赶走他们。我重新装修、律师费和租房损失共达7万多元。对方也没有偿还法庭下令支付的2万3000元。”


    据了解,男屋霸一家人目前仍居住在东部一带。一名男屋霸女亲友声称,并不是不愿缴房租,而是居住环境不宜居住才不付钱。


  • #7

    你说的还真是有道理。本地人只要是正常人,居者有其屋还是不成问题的。如果没有特殊情况,例如等bto之类的,还出来租房的,或多或少,都不是省油的灯。

  • #8

    就奇了怪了,能拖那么久的房租,超过一个月不交,立马让他滚蛋!

  • 铜牌推广者 楼主
    #9

    后续来了

    租客欠租17个月被令搬 屋霸收律师信当场撕烂拒搬
    来自 / 新明日报
    文 / 曾薪机摄影 / 潘丰源发布 / 2020年12月26日 7:46 AM


    房东入禀法庭提告,胜诉后要求对方搬走,律师信却被屋霸撕烂,上门理论,再次惊动警方。(潘丰源摄)


    “东海岸屋霸”被指拖欠17个月租金,还赖着不走,房东入禀法庭提告,胜诉后要求对方搬走,律师信却被屋霸撕烂,上门理论,再次惊动警方。


    引发纠纷的单位位于勿洛南三道的勿洛阁公寓。屋主何先生(60岁,商人)告诉记者,租客自去年中旬以每月4000元租金签了一年租约,对方搬进去后却从未缴过租金,至今已拖欠至少17个月,近7万元租金。


    他表示,已入禀法庭一段时日,因疫情影响,本月8日才收到胜诉的判决书。


    根据何先生出示的庭令,显示他及另外两名原告胜诉,败诉的租客必须赔偿2000元庭费。他说,律师移交律师信,注明对方必须在前日(24日)傍晚5时前搬走,但却被对方当场撕毁。


    “我本身做生意,出租房子多年,首次遇到这种言而无信之人,让我倍感压力,甚至影响睡眠。”


    他指出,连续半年收不到租金,就曾主动让对方豁免租金搬走,但对方始终不予理会,如今他只能向法庭申请产业收回令(Writ of Possession)来维护权益。


    “据了解,我已是第8位受害者,对方也多次询问附近是否还有别的单位出租,我担心会有下一个苦主。”


    资深律师陈其玉在受访时指出,若庭令中并没有提及原告可以收回屋子的字眼,房东必须通过法庭申请产业收回令,才能收回房子。


    本报曾经在2017年及今年10月份,报道这户“东海岸屋霸”,当时男住户沈添宝被指多年来带着妻子、一对儿女、媳妇和孙子,在东海岸一带专租排屋或洋房住却不缴付房租,并惹上至少七起官司,得赔偿苦主逾16万元。


  • #10

    作惡多年沒有懲處,真擔心以後有人會有樣學樣。

  • 铜牌推广者 楼主
    #11

    对啊,普通屋主一定无所适从。

  • ctiger
    #12

    这么多年不付房租, 也没事吗?

  • goldenstar
    #13

    这事肯定要上国会。

    不能保障私有财产和良民权益的法律会令新加坡蒙羞

  • 铜牌推广者 楼主
    #14

    会上国会吗?有意思了。
    拭目以待。

  • rbdg
    #15

    这种事国会应该尽快处理,因为司法系统在这个无赖身上的体现就是:反复惩罚好人让他们承受高昂的诉讼时间成本,从而实际上是间接鼓励恶人作恶。从另一个方面,也体现出在这一块,新加坡的法制系统其实是出问题了,警方、检察机关、法院之间的合作出了很大的问题。

    千里之堤还毁于蚁穴呢。这种事反复发生在一个无赖身上政府机构都能踢皮球,以后各方面很快就会到处“蟑螂”,新加坡地方小,几十年的积累很快就会被蛀空掉。人都是有样学样的,极左、无赖没人管,那极左和无赖就会越来越多,守法的人就会想办法逃离。

  • rbdg
    #16

    这个所谓的租客其实根本不是租房,而是在诈骗。

    这里证明是诈骗而不是租房的特征之一就是“反复发生”,比如某人谈恋爱和对方发生金钱纠纷,可以说是财务纠纷,但是连续多次针对不同人,就是明显有诈骗特征了。他们一家已经完全符合:骗取对方财物(对方房屋的使用权),而且数额较大 这些其他认定诈骗的因素了。

    公检法如果尽职,他们应该去坐牢!

  • 月饼姐
    #17

    房主不可以把这个租客的水电断了吗,没水没电看这无赖怎么住下去

  • #18

    整租的话,水电都是在租客的名下。

  • xinxin01
    #19

    割水电的方法其实可行
    即使现在是租客名下, 也可以先割到自己屋主名下, 然后再断水电。租客要重新开必须有租约才可以。吩咐SP没有屋主同意不得开户。

  • #20

    租客有租约,只不过没有交租金而已。另外,SP会听屋主的吗?如果听的话,那还真是一个有效的办法。

  • xinxin01
    #21

    租约可能性很大已经过期了,即使还有也是无效了

    1. [b]房东入禀法庭提告,胜诉后要求对方搬走[/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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