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期同时在两家公司上班的问题
mgsg • • 6009 次浏览一家本地企业,另一家为银行。
两家都是永久全职,都可以在家办工,两家合同都没说不允许同时在别的公司上班,
现在是PR,CPF一家每月12日进,另一家每月15日进,薪水一家25日进,另一家29日进。
这样长期下去会有法律问题吗?银行会不会知道我在另一家公司上班。
5 条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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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滤清雇佣合约最后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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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另外,合约条文是死的,身为员工基本的integrity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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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脚踏两条船,迟早会被发现的,如果行业里有污名以后,谁还敢用你?建议你如实和公司坦白,如果公司能接受就接受,不能接受就自己考量一下取舍 有见过做全职自己私下接兼职的活,但没见过搞两个永久全职的长期饭票,你咋这么能干呢,要能的话估计你能取两个老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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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楼主真乃人才,羡慕羡慕,望尘莫及!能同时签两份全职工作合同是你有本事。但是话说回来,你的担心是合理的,应该是有冲突的。否则1个公民可以同时给N间公司工作,新加坡的公司就不会有quota不够用的问题了。您这种情况MOM会跟公司联系核实的。如果你没能在mom之前跟公司沟通,可能的结果是两份工作都丢掉。ICA会不会采取措施,这个就不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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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厉害啊,人才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