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婆都是pr,现在离婚新加坡房子我可以分到钱吗?

失心999  •   •  30312 次浏览

我和我老婆去年回国拿了离婚证,协议说好新加坡房子一人一半中国房子一人一半,我把我的名字过户到女儿名字下女儿也是pr已经21周岁,现在她说还要在新加坡离婚一次才可以办手续,如果在新加坡离婚我会不会房子的钱拿不到,因为新加坡政府会判决都是偏向女方,因为孩子要跟她妈妈,我怕到时候会不会我新加坡房子钱拿不到,因为之前她有申请过人身保护令,我会不会受影响,

2 条回复
  • shan333
    #1

    这里应该是无人有这个法律的知识.
    而且你的信息也提供不足, Case by case 吧。

    建议请个律师咨询下.

  • 晓林
    #2

    1.购买hdb是有规定各自股份,股份更改,需要双方去律师所办理。算一次购买行为。
    2.不明白你说的变更给女儿,通过新加坡律师所了吗?
    3.如果给了女儿,为何还有你的钱?
    4.比较简单便捷的方法,或变卖组屋,再自行分配,不过各自公积金的部分会进各自户头,谁也拿不走。或通过律师办理变更,你的公积金部分仍存疑,人未死可以由女儿继承吗?需要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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