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新加坡人)有申請ㄧ間EC,我是外國人沒辦法留房子,老公在t.o.p前過世,發展商要退款,請問錢是直接退給老婆還是算老公的遺產,謝謝各位
EC如果是夫妻联名,应该直接退给妻子,不算在遗产里。看买的时候所占比例。
SC加外国人可以申请EC? 不是一定要SC+PR吗?
狮城帮是关于分享和探索新加坡的地方
已注册用户请 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