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均为PR,妈妈3月submit的公民申请,5月已经补交了宝宝(新生儿)资料,同时也在网上申请了ltvp。请问还有必要再给宝宝申请PR吗?有何利弊?谢谢
没什么关系,看你高兴。
都可以,看你喜欢。
必须的公民可能不中啊。所以,LTVP,PR都要申请
谢谢楼上各位回复
狮城帮是关于分享和探索新加坡的地方
已注册用户请 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