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想到 公司出差的报销应不应该算个人所得税

红色彗星  •   •  37 次浏览

这几个月出差有点多 每次都是自己先刷卡付钱
然后再从concur 上申请公司报销 批准后在接下来的发工资的同时打给我的

每年报税其实都没关心过(毕竟是公司自动报的,自己只管交税了)
但是今天突然意识到 不知道这部分的收入应不应算个人income 纳入个人所得税

毕竟我的理解 在我消费的时候已经有了消费税了,如果是按照中国的税法应该是不应该算个人所得收入的,因为发票就可以抵扣增值税了

以前没关心过坡县这边 不知道应该怎么算

5 条回复
  • 用心聆听
    #1

    公司给你上报收入的时候应该不会把这部分钱算作你的收入,你看看你的工资单上怎么写的,然后算算总数看看。

  • 小馋牛
    #2

    不用吧Q4报销几大万,计税的哭死了

  • x4
    #3

    如果我没记错一直是 凭发票按实际金额reimburse的报销不算收入,
    但公司根据发票或者不根据发票发的补贴会算作收入,

    比如公司让你自己去吃饭,每天发300美元餐补,或者自己订酒店发500,订机票发2000,这种全部会算成收入哈。

  • 萧武达
    #4

    你的报销算成收入了吗?不会吧。
    但是每日是补贴算成收入的(很久以前是没有算的),大概10多年前改了

  • 萧武达
    #5

    为了避免歧义 更正一下公务开支的报销,不算成收入
    但per diem无论是实报实销或者给一个总额都应该算成收入

狮城帮

狮城帮是关于分享和探索新加坡的地方

马上注册

已注册用户请 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