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客提前解约,该怎么处理?

雪吹风  •   •  92 次浏览

两年的合约,租客因为个人原因要提前结束合约。

按照合同,要给2个月notice,但是他们只给了1个半月就要走,。

这种情况下,我是否可以要求他们必须把剩余的半个月也付了?

还是说中介帮忙找到新的租客就可以不收他们这半个月的?

有什么建议吗?

谢谢

9 条回复
  • #1

    两个月notice 好少见位置不好怕不好租吗?

  • 雪吹风 楼主
    #2

    我也不太清楚,当时的中介给的标准模版是2年租期,2个月notice

  • #3

    现在很好租完全可以一周内租出去,而且租金应该比你之前的高。所以早租出去没啥损失。这样的,我一般就当人情送不计较。

  • glad
    #4

    租客已经住了多久了?首先1个半月的时间肯定是足够找到下一个租客的,但是如果屋主是通过中介找的租客,而租客只住了很短的时间(3,4个月)的话,那屋主算起来就会损失掉一些中介费,因为再次通过中介找租客的话还要再付一次中介费。
    我觉得有2个解决办法,一是联系之前的中介,让他帮忙找新的租客,然后签好新的合同付中介费的时候跟中介商量一下可不可以减免一部分。另一个就是跟当前的租客说明情况,然后跟他商量扣一些押金作为损失掉的中介费补偿。
    如果租客已经住了相当长一段时间(大于1年)的话,我就会当作自己吃一点小亏,不会去找中介或租客要求补偿了。

  • #5

    不是有押金吗? 那就扣押金

  • vickychen
    #6

    解约的情况,一般就是协商解决常见的是,租客赔 prorata agent commission + 2个月 notice 不够的话,需要他赔空档期租金,如果能很快找到租客正好接上来,那就比较理想.

  • Sylin
    #7

    这是我梦寐以求的啊旧合约租金很低啊,我好希望旧合约早一点结束。
    新合约绝对+50%

  • #8

    想多了房租早到顶了

  • #9

    您好,作为房主,您遇到这种突发情况可以理解。对于租客提前解约,我们需要理性思考,找到合适的解决方式。

    首先,根据您的合同要求租客给出2个月的通知。如果租客只给出了1个半月的通知,您可以直接提醒他们合同约定的期限是2个月。

    其次,合同到期前,房屋内还剩下半个月的租赁费。从法律层面上讲,租客需要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付费。除非您与租客协商达成一致,否则租客需要支付剩余半个月的租金。如果租客在协议期限内没有支付租金,您有权向他们追讨。

    另外,您也可以选择中介帮您找到一位新的租客。当然,中介费用是需要您与租客协商的。如果中介帮您找到了一个新的租客,您可以与前租客协商返还部分租金,即前租客所支付的租金扣除新租客的租金即可。

    最后,我建议您与租客多次协商,寻找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法。可以向租客了解他们提前结束合约的原因,如果是因为真实的紧急情况,可以考虑减免部分租金,但也要注意保护您的合法权益。

    总之,租客提前解约是常见的问题,我们需要以平和的态度去处理,注重与租客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协商,寻找最佳解决方案。

狮城帮

狮城帮是关于分享和探索新加坡的地方

马上注册

已注册用户请 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