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下大家继承的组屋可以继续出租吗?

candydora  •   •  3029 次浏览

大家好,政府祖屋是大哥过世留下的,大哥未婚无后,只能由剩下的三位弟妹继承,三位弟妹都已经有房(有的是有私人房子有的是有政府组屋),那请问大家,这个继承的这个房子能继续按之前大哥在世时那样全屋租给别人,三位弟妹分房租吗?还是政府会强制让在一定期限卖掉?

3 条回复
  • #1

    不能。既然三位兄弟姐妹都有了自己的房子,不能再拥有组屋。
    合适的处理方式,一是卖掉,然后三人分钱。二是三位兄弟姐妹中的一人,买下另外两位的份额,当然前提是他可以拥有组屋(比如卖掉他其他的房子),同时要住在组屋里面。

  • 晓林
    #2

    同上,新加坡组屋是住的,不是租的。  每个人都有其组屋份额,谁也不敢多,也不会多。
    有私人屋子,其组屋份额为0, 有自己组屋了,份额也用完了,除非先卖掉自己组屋。35岁以下有0.5的份额,35以上未婚有1 份额。只要他们兄弟姐妹能凑出1个份额,就可以拿下这件屋子不卖。否则就是限期卖掉分钱。

  • #3

    看大哥生前是否有遗嘱。
    如果没有的话,父母是否健在,
    如果也没有的话。需要弟妹协商,然后卖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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