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妮, 你整理的思路不对, 我来贡献 2 分钱
小新10002519 • • 969 次浏览
在财经版瞥见 qingni2 积极整理材料, 准备应对警署的传召, 他作得很卖力, 但是总觉得哪儿不对劲, 老夫忍不住贡献两文钱的思路。
青妮努力把 CT 的帖子收拢在一起, 然后试图总结出结论, 说CT 企图作不合法的骗局,自己出于公义出面阻止, 因而无过。
这个策略能奏效么?
首先, 整理出那么多琐碎的帖子, 警署真的有那么个华文人才, 有耐性去读并且得出你期待得结论吗?恐怕有点难度吧,如果律师在法庭上也这么抛一堆原始材料,还不把法官累死?何况还是华文, 他们即使华文好的, 理解力也未必能达到母语水平,高水平的也未必愿意接烂案子。
其次, 就算警察华文能力够, 也花了足够时间读, 并且也得出了你期待的结论 “CT 企图作不合法的骗局”,然而仍然与警署的传召目的不一致。因为警察要调查的是骚扰案, 即使CT有不良企图, 仍然没犯法, 只要没有实际集资事实, 就仍然只是合法的言论, 此时,如果一个人骚扰他, 那么就属于乱用私刑了, 仍然在受管制行为之列, 就好像你看见一个人貌似想偷东西, 你也不能上去一板砖吧。
所以,我的建议是重新组织你的辩护思路。
首先要把每个帖子的发言编一个号,并且分好类别, 并且把该帖子中最直接的关键词或者句子,用黑体或者彩色标出来。
然后把这些作为背景材料, 然后列辩护提纲
比如第一条
1. CT 对本地媒体及 GIC 等金融机构的嘲弄与污蔑
然后你列出他讲那些机构的坏话的帖子的简单总结,以及证据编号。
后面同样处理
2. CT对网友的攻击性言论
简单总结,以及证据编号
3, CT 关于集资的言论
简单总结,以及证据编号
4. 自身与CT的争议属于正常行为,达不到骚扰程度
列举一些行为, 证据编号
5. 在网路论坛上, 相互之间语言犀利,不够温文尔雅,造成彼此纠纷很常见,不值得动用公器。
把狮城帮网《意见公告》首页截图给他们看,看看有多少相互撕咬。
以上大致是我的思路, 我觉得能节省警察很多时间, 也让自己有把握尽快摆脱这件烂事。
在警署,别提 CT 有病,或者 CT 的程序有缺陷是欺骗之类,这些是你无法充分证明的东西, 相反会让警察认为你对 CT有成见, 有网路霸凌动机,那样的话,洗起来就难了。
我的两文钱, 错了莫怪。
-
#1
真知灼见一丢丢乱七八糟的发言,没人愿意/有耐心看完。逻辑,观点和相应的证据列出来就好了,才不要把调查引向麻烦而又无法证伪的邪路上。
-
#2
非常感谢。其实那两个帖子是给我自己看的,估计也就差不多这些了。估计在去见警察前,会做几页简单的ppt,把内容概括一下,打印出来。整理材料主要是想全面了解和熟悉整个事情,怕漏了那方面的东西。另外就是大家帮我补充了很多内容和不同视角的分析,也非常感激。
我以前学过国内的法律,虽然心里不怕,但是还是会认真应对,毕竟是国家暴力机器,力保一次解决问题。
再次表示感谢 :)。 -
#3
1,2,3,5与此事无关第5隐含着狮城帮有很多类似的事情,意味着如果此案需要涉及调查,那么其他的类似事也需要涉及调查。
楼主天真烂漫。
Anyway, 10月6日等当事人更新吧。 -
#4
此楼价值20个亿赞
-
#5
+1,基本赞同。。
-
#6
为什么要更新啊我觉得不管结果如何这个事情应该在网上就结束了。qingni来更新不外乎发表一番感言顺便带上CT,然后吃瓜群众继续拱火加油。这件事当事人已经有越陷越深的苗头,人生接下来一段时间可能都拔不出来。这一点意义都没有。难道大家都只想看到最糟的结果?这次事件所有人都已经学到了很重要一堂课。生活还得继续。坛友们还得为生活努力,CT也在为他的理想努力。在另外一个国家立足生活本就不易,希望每个人都实现自己理想好好生活。
-
#7
你想多了警察问一问就把你放了,根本不会看你的ppt或者去理解你的证据。就问你愿不愿意认罪,愿意给多少补偿。如果你拒绝,警察就会告诉CT对方不承认罪责,你要追究责任就要找律师起诉了。
-
#8
谁有罪?警察能断定谁有罪?除了法庭,谁有权定谁的罪?警察调查取证,有一个内部的committee根据情况决定起不起诉。决定起诉,才会上厅,由法庭最后决定。
-
#9
楼主高人一文钱就是一个比特币?
-
#10
其实关键是对方向警察提供了什么证据以致于你被传唤,如果你心中有数只要一一举证反驳就可以了。如果你觉得自己是完全无辜的,还可以考虑对方诬告
-
#11
你说的是应该不应该做的事我说的是即将或者不即将出现的事。
期望涉事双方以及狮城帮论坛管理者都从中各自学到些什么。如果涉事双方没有学到,此事预计不会轻易结束,而是即将出现的连锁后续事情的开端而已。
文明发言,有效管理。避免口不择言,纠正过度以流量为核心。这只是涉及刑事事件,所以也要留意,不要过度偏离本地主流观点,以免涉及到非刑事范畴。
如我前言,此事将是一个新的开始,将改变很多事情。但,只要涉事双方真正吸取教训,前途不但是光明的,而且是璀璨的。 -
#12
苍老师你开始就不想结束 肯定是想给最大伤害 结果发现站不住脚了 就喊网上结束发展到这样了,这是苍老师能决定的事情吗?不但苍老师结束不了,连受害者都喊停不了,必须尽全力保护自己,这中间很有可能给苍老师带来负面影响,但别忘了苍老师是始作俑者。
另外你别添油加醋,青妮没有发表什么特别的感言,也没有吃瓜群众火上加油。是苍老师自己不能自拔,非要搞出点事情来。
苍老师的原话,大意就是“事情已经这样了,那么我们两必须有一个要进去。”不心理扭曲的人能讲出这样的话,想要达到这样的目的?要进去一个人才罢休。
苍老师现在说十五,怎么不想想初一做了什么。 -
#13
Law by law大家遇到涉嫌违法的行为 可在获得有效证据的情况下,选择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当然,若是事情不涉及违法行为,支持协商解决,以避免浪费公共资源。
-
#14
可考虑将13楼的言论呈交给警局作为旁证。
-
#15
层主若有有效证据,可在10月5日随涉事方同去警局或者委托涉事方提交你的证据。
-
#16
我可不是苍老师我也只是吃瓜的群众,从对话来看苍老师立场很坚定。众人的言论在苍老师看来也许理解并不一样。我的意思是,不管最后结果如何,这件事在至少网上就应该结束了。
-
#17
明白了 双方证据都源于网上 现在双方网上也没有进一步发展 已经结束了吧
-
#18
天真烂漫进入法律过程后,有自己法定的步骤和程序。
狮城帮管理层并没有完全禁言相关涉事者,意味着,论坛认为,他们可以继续发言。 -
#19
帖子没有删掉的话应该能找到 可能你会10月5日随涉事方同去警局 遥祝了查了一下是礼拜三
-
#20
哈哈,你看你不是当事人,就不要吓掺合了真的那么支持其中任何一方且有证据,只要现身参与才是真的支持。其余都是吃瓜群众。好好过你的周末,不要掺合你不熟悉的事。
我是路人甲,也期望其他路人跟我一样,尊重法律过程,在法律结果出炉之前,不要擅自在公共论坛替代法律过程或判决。当然,私下你大家有自己的看法,但公开了,性质就变了。 -
#21
过奖过奖 但补脑过度 我没有说他们不可以继续 只是事实是目前他们已经没有互相发言了
他们要继续自然可以继续啊,但是目前网上没有继续。你不满的现状话去质问他们怎么不继续呗。或者你觉得只有你知道,而他们自己并不知道还可以发言,你可以选择诉他们管理员并没有完全禁止他们发言。 -
#22
你是路人甲要别的路人配合去警察局举证 自己又不去 这站的制高点有点高啊发言表现的高人一等
既然你这么厉害,我听你的。
你说下什么叫参合什么不参和,你说下行为规范,按你说的做。 -
#23
警察只是做个初步调查 觉得可以关闭基本就没有后事了 如果根据材料觉得青妮有问题的话后面的程序还很长。警察这边也只是初步,不会下结论。
-
#24
乖周末好好陪家人和娃,实在闲了,可以学随妈开个闲聊帖子,我们去顶个10大。
-
#25
对 资料这边准备充分加归类 别嫌多和无关 警察会解释 觉得还不清楚就多问问到自己觉得清楚为止,这是自己的合法权益。
现在说什么证据有关无关的,一定是权威律师。
我参与过case,律师都会尽量准备所有可能资料。哪这么容易说相关不相关。相关不相关本身可能就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律师和法官之间都可能要花很长时间讨论。 -
#26
你看 还是这么居高临下 连周末行为规范都要按你的来了
-
#27
原来是个smesmall medium enterprise
最近生意怎样?燕窝卖的还好吗? -
#28
呃。。。挠挠头好像是啊。。不然你挺直了腰,看看咋样?
-
#29
真无聊 追着我的贴就没有意思了 感谢你如此友好和暧昧
-
#30
真无聊 毫无逻辑的乱喷 鄙视一下你才卖燕窝,你全家都卖燕窝,你们家燕窝卖的还好吗?
-
#31
这个你可说了不算哈哈。。。
-
#32
你看,这个不是你的风格吗?没有弄清,就断定上面某网友是涉事人,既然你不卖燕窝,那么说说看,你是干什么的呐?有过江的通行证吗?到江北是不是去投共呐?
-
#33
灰常晕,这楼除了当事人,还有谁也是当事人?不是说你哈。。hehehe
-
#34
我也在努力分辨呐路人甲的烦恼经常是不知道吃的是谁的瓜。。。
-
#35
又过度补脑 我没有说你不可以 自然你说的算 我是告诉你我根本没有在跟你对话你要继续,你可以继续。
-
#36
真挚的说一句 大家都是支持你的 希望你能一次一次解决大家提供的信息多,到最后营养和糟粕还是得靠兄弟你自己过滤。祝一次摆脱这件事情。
-
#37
这个你说了也不算。。。。
-
#38
天真烂漫几个月后再回来看这事吧。
-
小新10002519 楼主#39
青妮, 你整理的思路不对, 我来贡献 2 分钱
在财经版瞥见 qingni2 积极整理材料, 准备应对警署的传召, 他作得很卖力, 但是总觉得哪儿不对劲, 老夫忍不住贡献两文钱的思路。
青妮努力把 CT 的帖子收拢在一起, 然后试图总结出结论, 说CT 企图作不合法的骗局,自己出于公义出面阻止, 因而无过。
这个策略能奏效么?
首先, 整理出那么多琐碎的帖子, 警署真的有那么个华文人才, 有耐性去读并且得出你期待得结论吗?恐怕有点难度吧,如果律师在法庭上也这么抛一堆原始材料,还不把法官累死?何况还是华文, 他们即使华文好的, 理解力也未必能达到母语水平,高水平的也未必愿意接烂案子。
其次, 就算警察华文能力够, 也花了足够时间读, 并且也得出了你期待的结论 “CT 企图作不合法的骗局”,然而仍然与警署的传召目的不一致。因为警察要调查的是骚扰案, 即使CT有不良企图, 仍然没犯法, 只要没有实际集资事实, 就仍然只是合法的言论, 此时,如果一个人骚扰他, 那么就属于乱用私刑了, 仍然在受管制行为之列, 就好像你看见一个人貌似想偷东西, 你也不能上去一板砖吧。
所以,我的建议是重新组织你的辩护思路。
首先要把每个帖子的发言编一个号,并且分好类别, 并且把该帖子中最直接的关键词或者句子,用黑体或者彩色标出来。
然后把这些作为背景材料, 然后列辩护提纲
比如第一条
1. CT 对本地媒体及 GIC 等金融机构的嘲弄与污蔑
然后你列出他讲那些机构的坏话的帖子的简单总结,以及证据编号。
后面同样处理
2. CT对网友的攻击性言论
简单总结,以及证据编号
3, CT 关于集资的言论
简单总结,以及证据编号
4. 自身与CT的争议属于正常行为,达不到骚扰程度
列举一些行为, 证据编号
5. 在网路论坛上, 相互之间语言犀利,不够温文尔雅,造成彼此纠纷很常见,不值得动用公器。
把狮城帮网《意见公告》首页截图给他们看,看看有多少相互撕咬。
以上大致是我的思路, 我觉得能节省警察很多时间, 也让自己有把握尽快摆脱这件烂事。
在警署,别提 CT 有病,或者 CT 的程序有缺陷是欺骗之类,这些是你无法充分证明的东西, 相反会让警察认为你对 CT有成见, 有网路霸凌动机,那样的话,洗起来就难了。
我的两文钱, 错了莫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