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ition grant未完成,还能返回新加坡工作吗?
狮城小安 • • 282 次浏览我在新加坡读研,期间签了tuition grant,需要在新加坡工作3年。2016年毕业后我工作了近2年后(2018年)因为家庭原因返回了国内,未完成TG。现在有打算返回新加坡工作,但毕业已经超过5年了,所以有一些疑虑,上网找了挺久资料也没发现我这样的案例。
请问各位:
1.我需要先买断TG的时长吗?还是可以直接申请新加坡工作,然后继续用工作时长抵TG的时长?
2.像我这种情况,申请到工作后能拿到EP签证吗?
3.会影响以后申请PR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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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你这个情况我是没遇过,但个人去年在更新PR 时,因为没有去跟MOE 更新个人的 tuition grant 做工的记录,PR 只给了一年,让我去更新tuition grant 的记录,一年后才再renew P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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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之前论坛有个人好像碰到过类似问题,申请的时候被MOM要求先处理MOE tuition grant的问题,最后MOE出信,让他继续履约,我觉得你直接联系MOE先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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狮城小安 楼主#3
好的谢谢。我搜了一下没发现这个帖子,请问你还能找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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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差别很大,首先要看是否恶意或有意毁约,家庭或个人事宜是没有问题的,但您是否为此通知了MOE,这是关键。
如果你事先通知了MOE,一切都没有问题。 没有的话,你的命运就握在MOE手上,他们的态度决定你的命运。不确定性因素很大。。。 -
#5
这种情况PR很难拿 要做好准备 7年起步而且一落地就要去跟MOE报备回来了 开始继续ser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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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我翻了一下也没找不到了,大概就是申请工作签证的时候被拒,然后MOM要他处理好MOE的事情先,最后MOE出信,然后MOM才批准的。 总之先联系MOE吧,你至少都履约了两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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狮城小安 楼主#7
谢谢答复。那如果选择赔钱呢?还会影响拿PR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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狮城小安 楼主#8
没更新TG也能拿到PR?请问你在新加坡呆了几年才拿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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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仍然是完全利己观,MOE或ICA有可能会认为当初你为了私利毁约,而现在你回来工作,仍然是为了自己的PR目的。有影响就不来了?
选择赔偿,并不能擦去过去毁约事实,如果没有合适理由。。。举个不恰当的例子,杀人犯法了,被处决和罚款,可以抹去罪恶吗? -
#10
我一直都在新加坡,第一次申请的时候也没问TG 的东西,可能是更新的时候就highlight 出来了。 我一个PR 朋友,读书的时候就是PR了,最近更新的时候也是需要提交这个TG,也是更新一年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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狮城小安 楼主#11
你不清楚别人离开的原因,就少对他人做道德审判。难道你当年拿PR就是只想着为新加坡做贡献的吗?都成年人了,多谈谈利弊,少谈价值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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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取决于你当初离开的时候是否去moe报备。这应该是你签Grant时候有白纸黑字的。
如果不报备直接就离开了,无论什么原因,现在主动权都不在你手里了。 -
#13
这个不太确定 我最推荐的就是你来安安心心 做3工作 然后有整三年税单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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狮城小安 楼主#14
谢谢你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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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晓林没有做道德审判,只是在说一个道理,没有报备会被认为是恶意毁约,晓林不需要知道你离开的原因,但MOE一定希望得到一个合理的说法。 说实在的,MOE过去都很宽大,只是不知道现在行情不好,会不会还一样。。。晓林性子直,和你几年前不说一句就走一样,现在还没来,就在考虑PR是否有影响,可以说多少年也没变,仍然是彻头彻尾的利己主义者,这也不是大恶,如果不去危害别人的话。。。 说到晓林换身份,的确没有想着多做贡献,一个抹桌子的,也贡献不了啥,但的确没有没有抹着桌子,想着其他,老老实实一刻不敢懈怠,和您当初拿到奖学金一样,心里有点感恩有点良心而已,没啥价值判断,也不敢如您这么大胆忘恩,拍屁股就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