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律与强权的博弈:一个新加坡商人的不平坦路!
法律系高材生 • • 70650 次浏览本文以对话形式展开,读者可根据自身发生或他人讲述的无数事例细细品味!
正文如下:
你还叫我去见你干嘛?见你有什么好处?去见你们本来是为了拿PR,现在非但PR被取消了,昨天晚上开信箱还收到一封信,叫我取消创业准证,我的创业准证本身下个月就到期了,我都没有准证了还要我去见你们干嘛?请直接告诉我,我还能有多少时间?我在新加坡这几年做了这么多的努力,投资了这么多的钱,几乎倾家荡产,现在我身无分文的回国,在规定我回国前的这些时间内,请不要再来打扰我,让我好好安排好我的事。在新加坡整天都在干你们的事,工作到半夜三四点要休息了,还不能休息还要给你们写信;平常在工作时间也不能自由工作,还要停下来接你们的电话,办你们的事。休息时间不能休息,工作时间不能工作,我怒了!当然同时我也累了,一个人的精力是有限的。难道你精力无限吗?我觉得做新加坡的事,我人在新加坡还不如我人在中国做得好,我在中国可以不受打扰,全部的时间都是我的,我用这时间遥控新加坡,成就将更大。最后,虽然我无意留在新加坡,我厌倦了想离开了!但你们还需给我一个交代,你们以什么理由在将我剥得精光时要我离开?你们在惧怕什么?我从未违过法。杀人、放火、抢劫、偷盗、垄断、欺骗、以强权侵占别人的合法权益一定是违法!如果法律本身是违法的,那么执法者就是犯罪分子。在非女性意愿的情况下,侵害女性的贞操也一定是违法,就如下:在乌干达部落内,有一条风俗流传下来:如果哪个部落首领纳一个处女为妃或为王后,那他会遭到所有族人的羞辱。如果首领遇到要与处女结婚,新妃第一次必须与外人交合。在这些部落内,人们都认为,被采过的新娘才更纯洁。以此类推,其他国家的政府官员老婆第一次是否也必须与外人交媾?如果你大喊“荒谬!”那么为什么在他们国家说的通,在其他任何国家都说不通?很简单,他们在他们的那个圈子里,以多数人对着少数人干着违法的事。如果这时有个人主动站出来维护正义,拯救那些非意愿被夺去贞操的女性,那么他在那个野蛮的部落里是“违法”的,但在人类法律里却是合法的,在人道里却是被提倡的!在个人行为里更是义不容辞的!难道你不认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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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没太看懂what when where who which how,一概没有讲清楚 what when where who which how,一概没有讲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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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不知所云,lz有冤屈?标题跟内容也不是搭配得很好。标题跟内容也不是搭配得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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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目前能看到的是个情绪问题创业失败大家都能理解啦。唯独政府的system check没啥人性,工作人员也没办法知道发生了什么,于是正好来个火上浇油。创业失败大家都能理解啦。唯独政府的system check没啥人性,工作人员也没办法知道发生了什么,于是正好来个火上浇油。